1)第6章 李铮_非诉女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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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现代社会,惊艳两个字不太适用于现实生活,毕竟和美颜滤镜相比,真人总是长得太实在了点,李铮也不是那种浑身散发仙气的大帅哥,但他的确长得很好,身材高挑眉眼精致,眼睛有点儿狐狸的味道,可能不能符合所有人的审美,但喜欢的人会很迷恋,许多衣着细节都透露出海外留学生特有的讲究,和元律师一样,他有一种摄人的气质,这种人就像是金庸小说里的康敏,魅力和善恶无关。曲琮完全意识到李铮有点性急也的确很傲慢,但依然觉得他很有魅力,对李经理的思考甚至短暂地取代了她心头的担忧:今天她不再想要七点下班,怎么也得比元律师晚走,但曲琮真怕她妈妈进事务所来逮她。

  “这个李经理!”朱律师回去的一路上还是很着急,他最坏的担心成真了——李经理在会上没有大骂,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现在的情况。

  “我知道按照合同,你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结果。但是润信也有润信的需求,三十个工作日会超过我们的股东大会时限,最好是在之前出具法律意见书。而且按照惯例,一份法律意见书最多只需要十个工作日就够了,除非——”

  他穿着衬衫,但没系领带,袖子也挽起来,俨然有点实干家的派头,双手按在桌上,压低了声音靠过来问,“华锦的人手不够,处理不了这么多的业务量?——这一点我倒是可以帮你们解决的。”

  别说朱律师了,换做别的场合,可能曲琮都会生气,这完全就是在威胁朱律师要换个事务所做常年法律顾问,问题是常年法律顾问是一份合同,就一笔价值数千万的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又是另一份合同,即使甲乙方一样,把合同进行关联也不合逻辑——法学生都讲究逻辑,但曲琮已发现客户最喜欢做的好像就是毫不留情地践踏这种逻辑。

  朱律师能怎么办呢?他只是个被推出来开会的中年级律师,不可能代表华锦答应缩减工作时,而如果在他手上失去这份合同,所里不知会不会责怪他不懂维护,他只能陪着笑脸大讲好话,却不敢明确承诺——而李铮这时候又展现出自己的法学素养,几句好话是糊弄不了他的,他要朱律师实在表态,“这是不是代表华锦承诺可以在下周三之前把法律意见书出出来?”

  这样子就很讨人厌了,朱律师猛擦汗,李铮双手一摊,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们,有点儿嘲弄的意思,这时候他长得越好就越惹人讨厌——这种居高临下的样子确实有点看不起人。

  “真是个二世祖!”朱律师压力是真的太大了,也可能律师私下都是这样吐槽客户的,“搞这一套什么意思,真当润信是他们李家的一言堂了?”

  “李经理是润信的太子爷?”

  “只能说是大老板的儿子,润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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