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7章,我要骑姐_宅男的战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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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八格牙路!”小队长因为没有看到人而盛怒。

  “少尉阁下,敌人一定还没有走远,我们现在追或许还能追上。”旁边一个组长说道。

  “哟西,追!”小队长点头,一招手,立马追击而去。

  随着日军脚步声渐远,逐渐没有了,两他们的人影也消失在拐角,彻底看不到了。

  “哗啦”

  几块碎石被拨开,一个满是灰尘的头从废墟下伸出来,四处环顾下,确认没有人后,才爬了出来,拿着一直老式的李恩菲尔德步枪,蹑手蹑脚的离开这里。

  刚刚的那三枪黑枪明显就是他打得,不过他并没有逃走,而是玩起了“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”,就藏在原地的一个坑了,然后用废墟土块将自己埋了,留一个小孔透气和观察外界环境,等日军走远了,他才出来。

  他是华裔奥军的一员,枪法不错,加上他对枪械保养也很好,手上的李恩菲尔德虽然有些老旧,但准头还是很不做的,不说400米一枪命中,200米他瞄准一下能打中,放到红党里,算是神枪手一列了。

  对于这些日军,他是恨之入骨,他的家人就是死在这些日军的飞机轰炸下,所以对他而言,大是一个够本,打死两个赚一个,打死三个

  现在整个布里斯班,能抵抗的不多,只有个别的人。

  这些奥军的战斗力比英军还差,加上华裔奥军对于澳大利亚的归属感并不强,在一开始顽强抵抗都,后面除了和日军有仇恨的在和日军死杠硬拼,其他的热播能撤的都撤了,不能撤的也投降了。

  只是投降后受到的待遇,这只能呵呵了。

  以日军残暴的性格,绝笔逃不了各种坑杀。

  且说那人杀了三个日军后,从日军手下逃走,不过他并没有离开布里斯班,而是继续在布里斯班到处打日军的黑枪,颇有狙击手的味道。

  只是他手里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太过旧,哪怕他勤于维护,但膛线的磨损无法回复,所以这步枪的精度只在200米的样子。

  不过他在将李恩菲尔德的步枪弹打完后,就捡日军的三八大盖,打了几枪后他发现三八大盖的精度很高,不用像使用那把旧李恩菲尔德那样还要还要找落弹点,400米以内,可以直射,瞄哪打哪,这让他很兴奋,而且子弹直接从日军那里补就行了。

  视力不错的他,这下子可以从400米开外对日军射击了,自身的安全也有所保障。

  “啪勾!”

  三八大盖的清脆响声,一个穿着绿皮的日军小队长浑身一颤,立马倒地毙命,胸口被三八大盖的友坂弹穿了个孔,细尖的友坂弹在这个日军小队长体内遇到阻力,立马就折弯变成钩子似得,在他体内乱绞。

  “有敌人,快快地!”

  原本正在休息的日军瞬间如同打了鸡血似得蹦了起来,立马围成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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