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百九六章 莲花社现 凌迟之刑_大唐第一长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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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莲花社的影子...难道这一切和莲花社有关系?”

  “这个臣下还不好判断,跟着那位莲花社社众的解释,这个孩子是他们偷的,因为他们小两口一直都没有孩子,所以就在大街上随便拐了一个孩子回来养。

  臣下也去问了周边那对小两口的邻居,得到了和他们解释一样的说法。

  这对小夫妻结婚三年,依旧没有孩子,而且对孩子很渴望,加入莲花社,也是希望可以有个孩子。”

  “我可不相信,一切都是这么巧...!”李战回身看着魏敞问道:“人抓回来了没有?”

  “抓回来了...!”

  “那就用刑...让他们说实话!”李战此时说的很决绝,要知道一般时候,李战不是这样的,李战总是说要爱民如子,不会让任何人对大唐百姓乱用刑。

  但是今天说到了莲花社,李战终于一反常态,无他,因为只有李战知道莲花社的可怕,上次看着好像打退了莲花社,事实上没有斩草除根,一直都是李战心中的芥蒂。

  这次的事件居然有了莲花社的影子,那么李战就要舍去仁慈。

  根据记载呀...汉代以后直到明清,官员审案无不使用拷打,刑讯逼供,古代叫“拷讯”;清代的名称更形象,叫“熬审”。

  从古到今,刑讯花样何止千万。

  东汉末年已有“考掠五毒”的说法,唐代酷吏则惯用“泥耳笼首”、“捶胁签爪”、“悬发熏目”等等酷刑。

  丽竞门中有一种比凌迟更残忍的“檀香刑”:一截打磨光滑的檀木从犯人的底部,穿过五脏六腑,再从上面后颈穿出,几乎没有伤口,其意在让人痛不欲生的活着。

  古人什么都落后,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。

  因为古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,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。

  在古代历史中,酷刑与酷吏密不可分。

  武则天时,大臣狄仁杰被诬告谋反,酷吏来俊臣主审,狄仁杰迫于酷刑,只好表面认罪,暗地里写下血书诉状,由其子上诉朝堂。

  武则天见到状文后质问道:你既无罪,莫非罪状上的画押是假?

  狄仁杰悲愤地答道:我若不招供画押,怎能活到现在?

  在皇权专制时期,酷吏操持生杀大权,受害者根本无权“保持沉默”;拒不认罪,必然招致酷刑折磨,甚至死于非命,反不如自诬诬人,免于眼前之灾,再寻机翻供辩冤。

  但实际上,一旦认罪,再想逃出酷吏之手,势必登天还难,只能寄希望于越诉一途。

  “啊...啊....!”一间房间中,惨叫之声不绝于耳,李战还算有人性,他并没有使用残忍的“檀香刑”,而是让魏敞先给那对小夫妻站笼之刑。

  所谓的站笼之刑,是明清时代常用的刑具...犯人被枷住脖子,身体只能站在那里支持,跪坐都不可能。

  人一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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